主题/话题 | 陕西公司 足不涉蒙 遭内蒙法院判决,奇! |
房旅会员 | 发表于 2013-07-26 18:02:11 查看:152 回复: 0 | 楼主 | ||
公司在陕西诚信经营,却收到千里之外的内蒙法院的传票,被迫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官司,还被法院判决承担近30万元莫名其妙的债务。这事,就发生在陕西少华公司身上。至今,公司董事长高海军先生还觉得莫名其妙,心绪难平又无处伸张。
祸从天降,家门未出千里之外送来传票 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于2013年3月6号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的传票,声称该企业在其辖区内有承揽合同纠纷,这让公司上下莫名惊诧,纷纷质疑并欲探个究竟。 原来,有一个叫段冬生的福建人,其本人因为涉及一场关于矿山施工的合同纠纷,在没弄清楚原委的情况下,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将陕西少华公司告到了当地法院。 对突如其来的官司,公司上下都感到震惊而愤慨,心想公司从没有在阿拉善右旗有业务涉足,怎么会收到这样的传票,这里面一定有原因。为此,公司上下高度重视,派专人远赴阿拉善,把事情弄清楚。
事出有因,莫名其妙惨遭冒名屈成被告 根据公司的将近一个月的调查了解,原来这个叫段冬生的人与一个叫郑尔凯的人以陕西少华公司阿拉善盟宏达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部的名义签订了矿山施工合同,因种种原因,未能支付合同中的应付款项。段冬生不知为何一纸诉状,将陕西少华公司告上了法庭。 消息传来,大家都感到很奇怪。公司不仅在该地没有业务,更没有所谓的项目部。很显然,是郑尔凯以陕西少华公司阿拉善盟宏达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部的名义与别人发生了合同纠纷。然而,公司并没有这样的项目部。为此,在与法院的答辩状内,公司提出了原告主体不符的应诉说明,并迅速向当地公安报警,还请求法院把本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挽回公司声誉和损失。
罔顾事实, 法院判决少华公司背上债务 法院坚持认为郑尔凯持少华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少华公司福鼎分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等手续以少华公司名义签订的矿山生产合同,与原告段冬生签订的施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要少华公司支付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各项费用三十多万元。 可事实是少华公司根本没郑尔凯这个人,也没有委托其人代表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更不存在所谓的项目部。福鼎分公司是福鼎人陈绍其本人用虚假伪造少华公司印章证件和法人签名,在福鼎市工商局骗取工作人员而注册的。本公司董事长从未授权委托此人成立福鼎分公司。少华公司及时发现此假分公司并派人立即注销分公司机构,根本不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公司也一再声明,所有的协议合同均以董事长高海军本人签订为准,其他任何人签订的都没有法律效力。 少华公司提供的各种证据不被法庭采信,提出的维权要求更没得到重视。相反,三十多万元的债务却背在了身上。
求诉无门,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还我公道 在协调未果、求诉无门的情况下,少华公司实在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祈请社会各界朋友关注此事、了解真相,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还一个合法注册、诚信经营的正规企业一个公道,净化内蒙的投资环境,让更多的企业从中得到启示、受到警示,也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少华公司再三声明:从没成立过什么“陕西少华公司阿拉善盟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该项目部的负责人郑尔凯也不是少华公司的员工。所以,少华公司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更不应该承担包括债务在内的各项三十多万元的费用。 少华公司强烈要求将本案移送阿拉善盟右旗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原告段冬生及有关责任方赔偿少华公司因本案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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